設備工程的設計
設備工程的設計可分為單臺設備設計、成套設備設計、設備工程項目設計。單臺設備設計一般由專業制造廠自行設計并生產;成套設備設計、設備工程項目設計是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專業設計單位進行設計,也是設備工程設計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。
對于設備工程項目,設計階段可分為如下內容:
(1)總體方案設計
解決總體開發方案和建設項目的總體部署等重大問題,內容包括項目文字說明、必要的圖紙和工程投資估算等。設計深度要滿足初步設計的展開,主要大型設備、材料的安排及土地征用的需要。
(2)初步設計
在指定的地點和規定的建設期限內,根據選定的總體設計方案進行更具體、更深入的設計,論證擬建項目在技術上的可行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,正確擬定項目的設計標準以及各專業的設計方案,并合理確定總投資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。其內容包括設計說明書、設計圖紙、主要設備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書等。設計深度滿足審批的要求,應符合已審定的設計方案,能據以確定土地的征用范圍,能據以準備主要設備及材料,應提供工程設計概算,作為審批確定項目投資的依據,能據以進行施工圖設計,能據以進行施工準備。
(3)技術設計
技術設計是針對技術上復雜或有特殊要求,卻又缺乏設計經驗的項目而增設的一個設計階段,其目的是進一步解決初步設計階段一時無法解決的一些重大問題。
(4)施工圖設計
指導設備工程安裝的施工,設備、構配件、材料的采購和非標設備制造,并明確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。其內容包括整個項目性文件、各構筑物設計文件、各專業設計文件等。設計深度滿足能據以編制施工圖預算,能據以安排材料、設備訂貨和非標設備制造,能據以進行施工和安裝,能據以進行工程驗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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